終極意義來說 任何表達自己「擁有」聖經的都是專斷

如同猶太教和基督徒信仰群體所堅持的:「聖經是上帝的書 上帝的書 不是屬於我們任何人的」

「我」不是主題所在 我與上帝的話語相遇才是主題

我們不是聖經全部的主人 頂多是短暫的擁有者和承租者

by Pelikan, Whose Bible is it?

或許 這是經課讀畢時 說:「這是上主的道」的真諦!

關鍵點不在於相信上帝親手寫他 或他完全無誤

而是他本來就是屬於上帝 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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