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祖與復活盼望

猶根‧莫特曼教授

一、祖先崇拜

人死後仍有生命的想法不僅對死人,而且也對那些摯愛的人死後自覺為「留下來的」活人具有意義。假設他們不知道死人在那裏,他們如何能夠維繫和死人的團契?

在現代的生活中,人自主地成為自己的這種個體意識排擠了在世代的序列中生存的集體意識,因此,活人和死人的任何團契都被摧毀了。死人在現代的意義中是「死的」,也就是說,他們不再存在,不再具有意義,並且人不再感受到他們。按照這個方式,現代社會中形成了活人宰制死人的情況。後代排擠先祖。

在傳統社會中,在西方現代社會中經常被藐視為「祖先崇拜」的要素掌控著人的生活。在這些要素中,祖先和後代的共契被表達出來。祖先的世界乃是活人的世界的另一面,而且它是較大的一面。

「祖先」並沒有像現代意義中的「不再存在」而死去,他們繼續存在於靈界,並且如此臨在活人的現場,以致於活人知道受到他們的承載,並且必須為他們負責。「後代」活在一種祖先經常臨在的意識中。生活中一切重要的事情必須在列祖列宗之前決定,因為它不僅關乎現今和後代,也關乎祖先,特別是關乎他們的榮辱之事。正如舊約聖經中長串的族譜以及中國和韓國幾百年的祖譜顯示,沒有這種集體的聯續性就沒有個體的身份。

二、針對祖先的盼望

這種對祖先的崇敬是宗教的崇拜,還是對生命的敬畏中理所當然的一環?這乃是十六世紀末基督教對中國宣教的問題。著名的義大利神甫利馬竇所屬的耶穌會不認為中國的祭祖、儒家對祭祖提出的論據和基督信仰之間有任何的矛盾。然後,方濟會和道明會的宣教士到了中國,將這種中國的習俗咒詛為偶象崇拜。教廷在1715年和1741年透過兩道反對耶穌會立場的諭令決定了這場爭辯,並且禁止基督徒祭祖。然而,1939年教宗辟護十二世宣佈,祭祖在現代並不是一種宗教的崇拜,換言之,不是偶像崇拜,而是一種與基督信仰完全調和的市民儀式。後來的這種意念的轉變並不完全是自發的。

基督教是否可能有一種尊崇祖先的方式?新教的宣教士在中國、韓國和日本的宣教經常將敬祖標示為偶象崇拜,並且在基督徒受洗時要求拒絕祖先。於是他們助長了現代西方文化的個人主義和進步觀,並摧毀了古代亞洲的家庭文化。亞洲的基督教最好發展出本身基督教的敬祖形式,它使得中國、韓國和日本的基督徒可能維持中國人、韓國人和日本人的身份。是否有神學上的根據來支持基督教的敬祖;這些根據不僅有助於基督徒順應亞洲文化,而且也導致基督徒改革亞洲的文化?是否有一套基督徒的敬祖方式,它能使得回憶的文化導入現代個體主義的、只以進步為主導的世界中?針對這一點,有三個神學根據:

1、保羅在論及基督徒和不信的配偶離婚的問題上寫道:「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潔淨了」(林前7:14)。我認為,這個代表性的成聖也可以擴及到祖先。後代的信仰也可以發揮成聖的果效,而回溯到家庭中的前幾代。我們可以根據使徒保羅的意思繼續說:否則你們的祖先是不潔淨的,但如今他們是潔淨的。假設他們在這層意義上是聖潔的,那麼他們就應該受到尊崇,那麼後代和他們的家庭關係也不會因著後代成為基督徒而斷裂,反而成為聖潔。使家庭的關係成為聖潔意謂,將它帶到上帝面前,並且將這個關係放在他的祝福中。

2、基督的團契不僅是活人的團契,也是死人的團契。它不僅是「兄弟和姊妹」的團契,也是母與女、父與子的團契,也是母與子、父與女的團契。保羅在羅馬書14:9寫道:「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他對死人的統治還不是死人的復活,而只是拯救他們,並將他們納入基督的團契。「降到陰間」,正如使徒信經上所說的,基督摧毀了死亡的權勢,並且接納了死人。因此基督的團契是活人和死人的團契,也是活人和死人在他裏面的團契。在復活的基督裏,死亡的圍牆傾倒了。所以,在這個基督的團契中,死人不是在現代的意義上「死了」,而是在原始的意義上「臨在」。這是亞洲的敬祖以及在死人臨在中的生活的真理成份。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不僅對現今的具有將來的意義,而且也對過去包含一種盼望。死人復活的盼望是我們認識的針對過去的唯一的盼望。換言之,死人已經藏身於這個盼望中。從復活的角度看,他們已經是聖潔的。復活的展望是基督信仰的新的光輝,它照在崇敬祖先之上,並且將崇敬祖先提升到嶄新的層次。在此光照中,現代西方世界的基督徒也能再度滿懷盼望地轉向他們的死人,並且透過回憶的新文化來克服遺忘的轄制。

3、使徒信經中說到:「降到陰間」,這對許多人而言是晦暗不明。在基督如使徒信經所說「死了,埋葬了」之後,他還能做甚麼?基督到陰間幹甚麼?他的死對死人有意義嗎?彼得前書3:18-22;4:6說到,基督藉著復活的生命之靈向死人傳福音。因此,這邊所指的死人首先是「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然而卻也是指所有的死人,「好讓他們在上帝之靈中生活」。這如何可能發生,是否死人聽了基督的福音,正如活人能夠相信一樣,卻沒有提到。我們只要知道這樣就夠了:死亡無法限制基督拯救的福音,因此在基督信仰中也包括了針對死人的盼望。對我們活著的人來說,他們雖然死了,我們也無法為他們做甚麼,但是對復活的基督而言,他們在這一層意義上不是死的。他和他們同在。他能為他們做些事情。他在他們身上有些可能性。而且他為他們做了些事情。他並沒有徒勞無功。最終,他不會將他們交給永遠的死亡。他降到「陰間」,為要使陰間成為他的國度,並以他的生命充滿它。因此,認識這一點是重要的:降到陰間乃是他的復活的第一樁行動。基督「按肉體說,被治死的,按靈性說,復活了」(3:18),他到死人那邊去。

三、為死人禱告?

為死人禱告有意義嗎?我本身不相信,我們的禱告能夠或並定為死人的拯救做些甚麼。可是我相信,從死裏復活的基督在陰間也有拯救的可能性,否則死亡就比他更強。在為死人的禱告中,我們尋求和他們團契,我們和他之間的這個團契,對我們在地上的人而言,因著他們的死而中斷了,可是在那位除去死亡權勢者的裏面,卻保留著。假設我們為死人禱告,那麼我們也開始在他們精神的臨在中生活。在我們所做的或所遭遇的一切事上,他們彷彿在我們之上看見我們。死人也為我們禱告嗎?在交互的共契中,我們也可以信靠他們的代禱。

為要紀念活人和死人在基督裏的團契,在葬禮中引進一種和解的儀式是好的。要為尋求和好,我們祈求上帝赦免我們虧負死人的一切,並祈求上帝赦免死人虧負我們的一切。然後我們便能在上帝的平安中與死人生活。罪惡感和批評不必再折磨活人,活人的親屬也可以在這種意識中死去:他們也能夠在他們和別人的生命關係中找到平安。

在那些受到敬祖傳統影響的國家中需要一種新的盼望的文化。這邊基督徒也注意到,對祖先的尊敬和感謝不僅應該由年長的兒子們,而且也應該由女兒們來表達,因為他們都受洗,在基督裏並不分男人女人,所有人都合一了,並且是來臨的上帝國的產業(加3:28-29)。

活人融入祖先的世界和死人融入後代的世界相輔相成,以致於達成一種和諧的世代連續性。這理由在於:從基督信仰的角度看,祖先不再從神秘的始初-他們因著年紀而比後代更接近它-的角度出現,相反的,祖先和後代在將來的死人復活的角度中出現,換言之,他們共同盼望「將來世界的生命」。他們在基督裏的團契乃是盼望的團契。在過往的時代中,這個盼望產生了共同的現在。

在現代西方世界中,我們需要一種回憶的新文化,為了不要以個體的方式在每一天中生活,而是超越每一天的界限,遠眺將來。每個人的個體化導致了一種很短的時間意識,它只是一種現時的時間意識。假設我們把時間只關涉到我們身上,那麼我們就有時間壓力,因為如我們所說,「生命是短暫的」。只有當我們將我們的生命時間再度放在世代大脈絡中來看待,我們才能在回憶過往和盼望將來時贏得時間。時間壓力便得到舒緩。由於我們已經失落了以往不言自明的傳統意識,今天我們尋求一種「世代契約」。我們所指的是現今世代和將來世代間關於自然資源的使用和文化生活機會平衡的協議。現今真正重要的決定必須顧及將來的世代,然而它在現今並沒有遊說團體。在北美印地安人那邊,這樣的決定必須顧及以後的七個世代。短氣的現代世界離這種智慧極為遙遠。世代契約的一面與另一面緊密相關:現代文化若沒有回憶的文化就沒有前程可言。沒有將來遠景的文化是一種滅亡的天啟末日論的文化。在基督裏再度發現活人和死人的團契會導致我們再度發現活人與子孫的團契,並且再度開啟現代社會的將來。

四、現代西方意識為祖先開啟

在西方世界中後代與祖先的團契向來受到壓抑,現在有一種導向活人和死人的團契的新通路。那是德國自1982年起對於戰後的心理分析。許多人早已清楚明白,他們個人的生命並不是清新純潔地從天而降,而是受到他們的父母、祖父母的世代持久的影響。祖先的罪惡對子孫的良心造成壓力。祖先的祝福充滿後代的生命。

對子孫發生影響的不僅是祖先的罪,而且包括了他們所受的苦。為要感受到苦難的折磨,我們只須聆聽那些在集中營生還的猶太人的子女。那些遭受可怕的暴力的,並沒有找到公義。那些生還者自覺虧欠那些在毒氣室中死去的人,奧斯維辛的死亡陰影帶給他們子孫沉重的負擔。沒有化解的苦難是不會隨時間過去的。被謀殺的人的血「向天哭訴」。子孫及後代在自己裏面感受到這一點。反過來說,我們必須能夠客觀確認,受難者若無法找到公義,他們的靈魂便得不到安息。

紀念死人會發生甚麼事?紀念他們的罪和苦難會得著治療的力量嗎?

由於遺忘只可能是一種壓抑,它無法哀慟,也無法愛,因此回憶本身就是好事,即使是苦痛的。這開啟了回憶者的心靈,以面對父母的真實性。這種真實性受到祖先未得赦免的罪和未得補償的受苦的決定,並且它對現今發生影響。行為-結果的關聯性或是因果報應對個人生命發生影響,並且也對後代發生作用。不論人們是否願意當真,這是無法避免的。假如我們在信仰中感受到基督和活人與死人的團契的這個世代的關聯性,那麼我們便發現我們和我們的先人並不是孤單的受到命運的左右,而是在基督的權力範圍以及聖靈的能力範圍之內。

如果我們和基督一同邁向回憶和紀念之路,那麼受到折磨的回憶便有救治的可能。那麼我們便在基督的苦難中再度辨認出先人向公義哭訴的苦難,並且在被釘十架者的團契中發現那時的受難者。

那麼,我們難道不能在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他背負世人的罪-的受苦中也辨認出先人未得赦免的罪,並且向他祈求憐憫他們?那麼,雖然先人的罪的作用仍在子孫身上,但它不再對他們產生沉重的負擔,因為基督承擔了他們的重負。

基督帶到陰間的復活之光並非一種在美化的光中像我們展示美好的過去的虛幻之光:「關於死人,所說的只是好的」。只有在死人復活的光中,我們才真正感受到帶著未得赦免的罪和未得補償的苦難的死人。

那麼,因著一切未說和未做之事而產生的悲傷和苦痛也轉變成感謝。假設我們將先人殘缺不全的生命納入我們的生命,那麼我們也會為所有未完成和不成功的事物感謝,即使這生命只是殘缺不全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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