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後悔我陷於自己的小情小愛
究竟什麼時候 我們的政府可以停止蠻橫與暴力? 自己選出來的有用嗎?與其看著親手選出來的人對自己施暴 倒不如把責任推給那些已經表明自己是獨裁者的暴君! (痛心)
一個令人心寒的回應:
我有不一樣的看法耶
這就是都更 要談到每個人都滿意本來就是不可能的
一兩個人不肯合作 所有人都配合他 也不公平
美國韓國日本 幾乎都作得比台灣更徹底
台灣就是太尊重釘子戶,連碰都碰不得
才始得台北成為全東亞市容最破舊的一線城市
對憲法稍有了解就知道
政府可以以促進公共利益為合法理由處理個人財產
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不會放棄這個公權力
但事實上 我認為:
你說的 我非常同意 我們不可能做到所有人都滿意 但 我們不可以「脅迫」所有人都同意! 林家從頭到尾選擇「拒絕」參與改建 但建商憑什麼為他們家選擇「你們要被改建」?更憑什麼在還沒取得土地所有權之前 就出售房屋(建商究竟擁有什麼權力可以出售別人的土地?)如果 國家如此追求「公共利益」 其實 不需要有個人所有權的概念 因為這是自找麻煩 像是對岸的都更和建設多有效率 應該效法他們 因為一切以「國家」、「黨」為優先 以追求國家榮耀與利益為目的!
但必須說 這件事情諷刺與可悲的是....國家的公權力「蕩然無存」!因為 完全是被建商所操作 他有什麼公權力呢? 如果公權力是在建商與地主之上 他的「公」在那裡?這件事情告訴我們的 不是政府沒有公權力 而是公權力怎麼可以被任何一個利益群體所綁架? 這還是「公」嗎? 這事件一再提醒的是...「國家已經邊緣化」、「失去公權力」! 而不是國家應該怎樣行使公權力
ps.我想 無能的國家 很高興聽到你的恭維:「臺北是全東亞最破舊的一線城市」! 但我認為 臺北作為一線城市 不是因為他破舊 是因為他有靈魂 他不是水泥、機械、怪手、國家隨著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製造出來的「假」「國際
沒有一個人說都更是錯的、不需要做! 但我們怎麼做 是個需要深思的問題! 每個人都期待有自己的家 每個人對自己的家也有不同的想像 不是每個人當想住在豪宅大樓裡 也不是每個人都想住在古老破厝中! 但我們都有清楚的「所有權」和保障 使我們有立場與人討論! 這不是政客談「社會共識」這種空泛推卸的群體 他是我們可能都會面臨的問題! 我們的家 被別人(不是國家 是商人)用不法的方式 強取掠奪 我們反對的是建商 反對的是國家成為建商的劊子手 我們被痛心的是 「我們被親手選出的政府背叛」! 誰不想有個美麗的家? 但你美麗的豪宅 未必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