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是昨天的新聞
319事件 風風雨雨
嫌犯的親屬翻供........
立委王幸男對陳家人一句「人人得而誅之」
實在令我震驚!

一位立法委員
一位具有公眾影響力
代表人民的代表
公開在媒體上 一句「人人得而誅之」成何體統?
擁有公權力的人物 是這樣影響媒體的嗎?
是這樣濫用自己的權力地位的嗎?
台灣的民主法治、職業道德操守在哪裡?
不用從這件事情 也已經看到台灣政客的厚廉無恥!
24小時的新聞頻道 反覆播放這樣的新聞
這對社會大眾有什麼影響?
一位立法委員 擁有煽動媒體的能力
卻不知煽動媒體的代價、條件 豈不是很恐怖?

這件事情我有幾個觀點:
1.「人人得而誅之」這句話 我不說王幸男在恐嚇
但是 倘若真有民眾因為「性情一來」
因為一句話語 對陳家有所「報復行動」
王幸男要負責?
他能不負責? 但是 法律會要他負責?
一句話的出口 要經過大腦
即便 我已經不信任任何一位政治人物有大腦
我也絕對的釋出善意.....
至少我沒說 王幸男刻意「渲染」
不過 這樣的「假設性問題」
我認為 這是對平常人的一種傷害
一種「政治暴力」........

2.為什麼不能翻供?
怎麼 人家翻供對你不利 就要這樣說出口?
這樣的脈絡來看 這不是恐嚇?
更何況 警方公布「片段性」的偵訊錄影帶
的確問題相當引導性
並且 荒謬至極
原來 台灣的警察教育是這樣訓練出來的阿!!
丟一堆讓人是非選擇的話
能鑽漏洞就鑽漏洞
只蒐集需要的資料......這就是偵辦319的方法?
為什麼翻供就要誅之?
這邏輯豈不弔詭?
台灣民主法治社會 既然偵訊過程有瑕疵 有問題
為什麼不能翻供?
如果 翻供不符事實 那也無法成立阿
何必心虛?
只不過是個翻供罷了
一般的案件可以翻供 319為什麼不能翻供
更何況 偵訊的過程「荒謬」

那位說「人人得而誅之」的立法委員
可說是台灣之恥
這並非「個性」的因素就可以解釋!
並非個性「直」就可以這樣
那是人民的生命、人民的生活!
未必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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